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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

日期: 2019-12-12来源: 信息科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举办单位: 尧都区普法办                       

    普法对象: 党员干部                           

    普法活动形式:法治讲座                           

    普法活动日期: 1月中旬至2月底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尧都区司法局  牛卉   

审稿(实名,逐级): 郭庆礼                   

    检索主题词: 法治讲座、党员冬训、宪法等       


二、案例正文采集

尧都区结合党员冬训开展

法治讲座活动

【活动概况】

为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尧都区各单位利用党员冬训这一契机,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法治讲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讲座从1月中旬至2月底。尧都区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上一堂法治课、组织一次学法用法大讨论、发放一本法律知识读本等方式,围绕宪法,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党章和党内法规,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个税改革、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依法行政、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内容开展法治培训。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截止一月底尧都区共开展法治讲座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幅,现场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效果良好,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欢迎。

【重点宣传内容】

1、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制定、颁布过4部宪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第四部宪法,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正。

2、个税改革、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个税改革,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 “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2)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21世纪以来,科技突飞猛进,环境污染也与日俱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迫在眉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民生强则国家强,民生稳则国家稳,切实解决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舒适、美丽的生活环境,是党和政府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需要有持之以恒的韧劲、久久为功的拼劲和水滴石穿的狠劲,面对问题不逃避不推诿,拿出共产党员实事求是的精神,扛起重大责任,克服重重困难、解决重大矛盾,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精准脱贫即精准摆脱贫困。中共中央要求实现精准脱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精准脱贫。总书记强调,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普法重点突出。党员干部是“七五”普法重点对象,本次活动抓住重点,发挥带头作用,有利于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针对性、实用性强。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课题,授课老师根据需求安排讲座内容,能更好地调动授学双方的积极性,按需索取、自由选择,带着疑问来,或穿插提问解决共性问题,针对性、实用性增强。

三是效果良好。在法治讲座过程中,有的单位设置了“互讲互评”环节,有的单位设置了互相交流环节等等,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接地气、有吸引力”,效果良好,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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