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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日期: 2022-01-12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临汾市委  临汾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室、委、局,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临汾市委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全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晋发〔202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全民普法质效,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切实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的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全过程坚持统筹协调全民普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注重普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要树立鲜明的目标导向,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信仰更加坚定,法治实践更加成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显著发挥。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养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读书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学习教育培训,推动青少年自觉学习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媒体平台、阵地宣传内容列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内容,推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扎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贯彻执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把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宪法教育基地、宪法公园、宪法宣誓场所建设,到2025年底,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宪法集中宣誓场所。强化宪法实施案例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表率运用民法典的带头人。要深入校园,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征集、鼓励创作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普法短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文艺作品,将评比出的优秀作品在网络平台进行展播。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紧密围绕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聚焦产业转型,大力宣传产业转型、乡村振兴、文化服务、清洁能源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环境改善,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两山六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聚焦改革开放,大力宣传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创优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和对外开放。聚焦民生保障,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践行共同富裕要求。聚焦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心系群众、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汾建设需要,广泛宣传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广泛宣传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文化娱乐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任职培训内容除专题法治培训外,其他各类培训的法治课每年累计不少于4个学时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指标,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严格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核,推动实现有效覆盖。持续举办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创新课堂教学实践形式,用好网络课堂在线教学阵地,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强化基层群众法治教育

结合村(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宣传,针对性宣传与日常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救济途径。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做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法治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对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上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2025年,在依托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利用沿黄沿汾水利风景名胜区、汾河公园、休闲广场、生态廊道等,积极推进“沿黄法治文化带”建设,到2025年,我市境内沿黄4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沿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传播力、吸引力的法治文化品牌栏目、节目。建立壮大文学、美术、戏曲、书法、舞蹈、影视等法治文艺队伍,加大对各文艺创作队伍的培养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法治文艺创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市继续推广“翼城普法短剧”等做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集会庙会、重大节庆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继续在全市开展普法短剧、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三)创造性转化发展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传承平阳优秀法治文化思想和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创新转化,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洪洞华夏司法博物馆等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

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彭真故居纪念馆、临汾战役纪念馆、隰县晋西革命纪念馆、安泽县太岳军区司令部桑曲旧址、永和红军东征纪念馆、洪洞马牧八路军总部旧址等红色旅游景点为基础,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

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

(二)加大依法治校力度

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大依法治企力度

深化“法律进企业”,每年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积极推动企业法治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实施相关制度,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性宣传相关法律规定。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自治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依法维护团体成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建设

  (五)深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引导和支持网络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开展普法

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加强立法常态化宣传报道。

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采取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集中普法、“现场说法”等方式,推动实现“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注重在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充分发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势,在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中开展普法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将普法融入管理、服务过程。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制定中,注重体现法治素养基本要求,在日常生活各类实践中,注重融入法治精神,引导人民群众逐步增强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深化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推进全民守法。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和规范公益普法组织,推动普法主体多元化、机构规范化、运作社会化,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嘉许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基层普法联系点制度。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平台推动广泛使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推动县级以上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其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将法治公益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抖音”新媒体平台,发挥好短视频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云集群,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健全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体制机制,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对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5年内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将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三)强化考核评估

  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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