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时间:2022-0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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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科室负责人:赵雪琴        办公电话:0357-3350101


2、办公室(科技信息科)

(1)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编撰工作。

(3)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合作、信访、扶贫工作。

(4)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

(5)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保密、机要、统计工作。

(6)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等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推进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科室负责人:王莹        办公电话:0357-3350116


3、政治部(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3)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机构设置事项。

(4)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事工作信息交流和统计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调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老干部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称评审初审申报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7)负责对局机关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考核及总结表彰工作。

(8)负责培养、树立和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9)承办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

(10)负责机关和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负责人:武勇斌        办公电话:0357-3350102


4、法治调研与督查科

(1)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2)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

(3)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

(4)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5)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编纂、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

(6)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8)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9)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10)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马晶晶        办公电话:0357-3350120


5、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对外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3)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

(4)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

(5)负责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科室负责人:贾民远        办公电话:0357-3350001,0357-3350119


6、立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组织制定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办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工作,协调督促立法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2)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和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负责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3)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4)承担相关市直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机关征求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答复工作。

(5)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6)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

(7)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春婵        办公电话:0357-3350002


7、社区矫正管理科

(1)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

(2)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负责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丽        办公电话:0357-3350155


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3)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4)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6)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蔺素云        办公电话:0357-3350109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市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2)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

(3)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4)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

(5)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6)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科室负责人:胡宝龙        办公电话:0357-3350105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1)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2)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3)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

(5)指导全市公证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

(7)指导、监督公证协会的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工作。

(9)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11)指导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工作。

(12)编制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并公告。

(13)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14)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16)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武晓荣        办公电话:0357-3350103


11、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1)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国(境)外律师机构驻临办事机构和律师协会工作。

(2)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3)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4)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6)编制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7)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复核、报批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魏晓民        办公电话:0357-3350106,0357-3350123


12、装备财务保障科

(1)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

(2)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

(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装备物资等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小黎        办公电话:0357-3350122


13、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魏晓民        办公电话:0357-3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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