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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东楷坚持以上率下,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委2021年工作要点,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严格开展督察工作。由副县级领导带队,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两个方面为重点,对全市17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察,通过与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个别谈话,访谈群众,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着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推动古县、浮山县、汾西县分别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两个示范项目(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法治宣传教育),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法学专家和长期从事法治工作的实务专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对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从事法治工作人员共318人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立法法核质量,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切实形成立法合力,提高立法工作的合法性、高效性、实用性。
严把备案审查关。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报送的25件有关法治工作重大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悖的情形;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报备。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对422件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预防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和违法文件出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指导律师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101次,提供法律意见126条,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为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问诊把脉,推进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为全市807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按照《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执法工作的裁量权进行规范,保障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市文化领域、城市管理领域、市场领域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为全省人口小县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样板。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突出行政复议制度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为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2件;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应诉案件233件,及时对行政行为纠错,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市本级、各县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调整核定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加挂本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圆满按期完成了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走在了全省前列。其中,市本级为市司法局核增复议工作人员编制8名。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建21个公益法律服务顾问团,吸纳228名优秀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服务业集聚区、进产业集聚区、进商圈专项行动,深入100余家企业、51个工地、11个大型商场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宣传、公证、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解答法律问题321个,完成合同审查365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85条,为农民工提供咨询1983人次,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组织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共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48648人次,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128.02%,全市17个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7类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1001件,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成效显著;不断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古县创新打造“一门一次”“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入选山西省法治蓝皮书并获第十二届“优秀皮书报告奖”,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司法行政+X”会商机制,加强部门联调联动,强化诉调、访调、公调、检调对接;运用“人民调解+X”工作机制,统筹引导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力量参与“一条龙”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组织开展“调解七进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强化源头预防,共排查矛盾纠纷6243次,调解8779件。
全面加强律师服务为民工作。组织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全市64家律师事务所对口包联民营企业、商会,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法律服务活动;聚焦服务“六新”和服务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全市51家律师事务所352名律师组成公益法律服务团48个,为157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和公益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涉企法律事务263件。
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通运行“宪法主题”公交车;出台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广“翼城普法经验”累计拍摄各类普法短剧、法治微视频等985部;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创建数量居全省第一;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展“法律明白人”8583名,完成全年注册任务的123.5%,达到平均每个村有3名“法律明白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17个县(市、区)建立39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其中省级命名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实现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覆盖”,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
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全市157个司法所全部建成远程视频会见室,开通运行了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实现了服刑、戒毒人员与家属的“云会面”,创新了服刑戒毒人员帮扶教育形式,提高了服刑、戒毒人员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所的稳定,洪洞县司法局万安司法所、大宁县司法局昕水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公安、民政、人社、教育、银行等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落户、低保、救助、就业、担保贷款、子女上学等社会适应性帮扶服务,健全衔接、求助、帮扶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春雨工程”“新苗工程”“星光工程”三大工程,在尧都、侯马开展全省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在侯马、曲沃开展司法部第一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省司法厅摄制的专题汇报片中对我市社区矫正“三大工程”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共2043人参加客观题考试,886人参加主观题考试,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六、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虽然临汾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考核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综合执法队伍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2年,临汾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全省一流,增强进位意识,全面准确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和培训,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调解七进”专项活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此件主动公开)
临汾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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