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时间:2022-0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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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司法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汾市司法局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临汾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 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临汾市司法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77条,网站访问量31709次;“临汾司法”新浪微博发布信息461条,阅读量近55万次;“临汾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6条,阅读量近22万次;“临汾司法”抖音发布普法视频47个。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了负责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优化临汾市司法局网络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发布效率。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制定公布《临汾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 强化平台建设。一是优化专题专栏设置。对部分专题专栏进行删除、合并,按照市政府网站统一样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排版布局,进一步方便群众浏览、查阅和下载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定期为《临汾日报》《山西法制报》等提供稿件,2021年累计刊发各类稿件90余篇。

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亦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各科室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发挥办公室督促、协调作用,推动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汾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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