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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安排部署,在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我市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时间安排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重点工作
(一)市司法局在襄汾县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典’亮专业镇 护航新发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普法骨干学习参观省级特色专业镇企业“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向企业代表赠送法律读本,为企业现场“把脉”解答法律疑问,着力畅通普法进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全市13个特色专业镇所在县(市、区)要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深入推进“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专业普法活动。每个特色专业镇企业“法律明白人”工作站至少举办一场企业“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各县(市、区)可组织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律师、公证员等作为培训主讲。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专业镇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
(三)各县(市、区)要融合特色宣传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要依托“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进军营,不断扩大民法典主题宣传覆盖面。
(四)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板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三)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动,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防范化解风险。
(四)推动常态长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真正把民法典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鼓励制作公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吕飞飞 王菊菊
电 话:3350109
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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