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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临汾市2021年“12·4”国家
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临汾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2日
临汾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
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就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5.“八五”普法规划。
四、活动安排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一)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运用专题讲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举办研讨班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牵头单位:各级各单位
2.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活动。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举办专题报告会和读书班、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系统学,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各级各单位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运用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走进乡村(社区)、旁听庭审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重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各级各单位
4.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七进”活动。2021年“宪法宣传周”举办七场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要综合考虑地方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宪法进机关活动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作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市直工委
宪法进网络活动
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
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利用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网络媒体开展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
宪法进校园活动
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一堂宪法为主题的法治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④宪法进军营活动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临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⑤宪法进农村活动
针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相关内容,宣传与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⑥宪法进社区活动
针对社区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宣传与社区居民民生息息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⑦ 宪法进企业活动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二)市级层面开展的主要宣传活动
1.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2.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组织开展第三届临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议。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开展临汾市第五届普法短剧、微动漫、微视频评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普法工作人员代表对我市第五届普法短剧、微视频、微视频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在“临汾司法”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4.组织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通过现场旁听或者在中国旁听庭审网观看庭审视频两种方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
5.举办“宪法讲座”微博直播活动。邀请尧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志琴进行宪法专题讲座,并进行微博直播,营造浓厚的宪法法律学习氛围。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6.举办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法律明白人代表、司法所所长代表等走进司法行政部门,了解司法行政职能定位,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7.举办“宪法专列”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宪法专列”公交车宣传活动,利用公交车人流集中、受众面广的优势进行宪法宣传教育,让市民群众在乘车出行中轻松学习宪法知识。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局
8.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精神;利用已有的阵地强化宣传,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小视频;社区宣传将宪法法律宣传“融入生活”,利用社区普法宣传栏大面积开展主题宣传,增进居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日、民法典的了解;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开展线上宣传,做好指尖上的普法,推动宪法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地各部门认真谋划本地区本部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治方向,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工作职责,精心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实效。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确保全市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上述活动予以调整。
(二)创新宣传形式,体现特色亮点。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多措并举,创新宣传方法手段,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增加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实现线上线下宪法宣传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筑牢安全防线。各地各部门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做好各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各地各部门将具体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电子版)于12月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
联系人:蔺素云 李安琪
联系电话:3350109
邮箱:lfswyf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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