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时间:2022-0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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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大公开力度。要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做好政务服务公开、行政执法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更好养成。

二、健全保障机制。一是要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前置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涉密外,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严格控制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二是健全文件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将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要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本局官网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政府信息的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四是加强本局“双公示”工作,制定出台本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一是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做到有申请必答复,能当面答复的做到当面答复。在依法依规做好答复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二是提升答复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按期高质完成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证申请人的权益。

四、做好政策解读。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论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二是拓宽解读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提升互动回应效果,局官网留言版或领导信箱要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新媒体要建立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及时回应舆情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要敢于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紧紧围绕舆情背后的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本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法字主动公开栏目设置,做到基本目录位置醒目、目录设置科学合理、目录链接跳转迅速、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搜索查找方便快捷。

六、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抓好司法行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构要抓好已公布的标准目录的执行,并完善局网站按要素检索功能。实施司法行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的动态管理,对已出台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定期调整、更新和完善。

七、强化保障措施。要高度重视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充实人员,加强经费保障,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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