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司法局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办公室:
(一)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司法行政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四)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五)负责政务信息起草和通过电子政务网向市委、市政府两办、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报送政务信息工作;
(六)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保密、机要、统计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市司法局视频会议室管理、维护工作;
(八)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检查本系统信访案件处理落实;
(九)负责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
政治部:
(一)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机构设置事项;
(三) 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事工作信息交流和统计工作;
(四)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调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老干部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称评审初审申报工作;
(五) 协助局党组和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六) 负责对局机关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考核及总结表彰工作;
(七) 负责培养、树立和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八) 承办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
计财装备科:
(一)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 指导监督全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
(三)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
公证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起草全市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变更和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
(五)负责发放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证书;
(六)组织实施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证业务培训工作。
律师管理科:
(一)负责拟定全市律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工作;
(三)负责审核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律师执业证的初审上报和律师职称的评定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律师机构和律师协会的工作;
(五)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指导律师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律师队伍建设;
(八)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科: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仲裁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三)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申请的初审、变更、注销材料的审查报送,以及监督检查、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工作;
(四)指导、受理司法鉴定投诉和对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协助办理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和变更备案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
(一)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困扶助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帮教安置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
(六)履行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联络、协调、督导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规划、建章立制工作;
(八)负责有关案件和投诉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一)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工作;
(六)监督检查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
法制宣传科:(加挂市普法办公室牌子)
(一)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三)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宣传。
司法考试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法规和规章;
(二)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三)审查成绩合格人员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材料,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管理;
(四)负责国家司法考试信息化管理。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一)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二)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负责对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监察室:
(一)协助局党组制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负责督导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二)受理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三)依据党纪、政纪条规,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行使教育、监督、惩处职能;
(四)负责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司法局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